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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管「防疫條款」上路 移工住宿太擠、沒水電最高罰30萬
2020/01/07
來台的印尼移工日前發生防疫漏洞,有移工在集中檢疫期滿後確診,指揮中心緊急召回曾與確診個案一起同住在醫管公司「宿舍」的移工,才發現居住太過密集。勞動部去年(2020年)12月15日預告修改相關規定草案後並於昨(1/6)公告正式上路。勞動部表示移工還未上工、短暫待在醫管公司「宿舍」期間,若移工居住地點太過密集或沒水沒電等,將可直接開罰,不用先限期改善,僱主、仲介都在開罰範圍內。
勞動部去年12月預告「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」第19條規定,原規定僱主聘僱移工時,要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執行,如最低居住空間、安全、供水、供電等。草案新增兩種情形,若觸犯的話不經限期改善,可直接開罰。
勞動部表示,新增的兩種情形包括:因移工入出國或聘僱許可將屆滿,僱主安排交通接送或其他原因,致移工暫時居住場所之飲食、住宿及管理不符合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規定。第二種情形是移工住宿地點無供水或供電。
勞動力發展署指出,第一種情形就是針對醫管公司接受仲介或僱主委任,但期間提供移工留宿地點不符生活管理計畫書規定,就會直接開罰僱主;另一種情形是過去有些工廠倒閉,宿舍連帶斷水斷電,但僱主卻不處理,這種情況未來也會直接開罰。
發展署表示,一旦查到違法,地方政府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外,還會廢止該移工的聘僱許可,並管制該僱主2年內都不得再新引進移工。至於僱主責任要負擔的範圍,若僱主委託仲介,仲介再委託醫管公司,僱主只要能證明有善盡提醒仲介之責,如有透過LINE對話紀錄等提醒仲介要遵守生活管理計畫書,僱主就可免罰,只處罰仲介;但若僱主委託給仲介後疏於提醒,僱主、仲介都會被罰,昨公告實施。(許麗珍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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