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外勞施虐又擔心逃逸 彰縣府:可專案廢聘
出版時間:2018/09/05
彰化一名80歲老翁日前遭印尼籍女看護虐待,女看護不僅對老翁巴頭、呼巴掌、更試圖出腳踹人,影片曝光後引起國人公憤,昨天有網友在爆料公社PO出始末,還透露雇主擔心施暴的外勞逃逸,過渡期間請不到看護的無奈。對此彰縣府勞工處表示,雇主等待外勞遞補的期間,可先透過彰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所提供的老年及身心障礙者居家、喘息服務,或洽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葳群公益慈善事業基金會,申請外籍看護工照顧。
民眾PO文指出,該印尼女看護105年7月入境在彰化當看護工,之前即有欺負老人情事,雖然老人反映被看護工打,仲介也有來處理,但礙於活動範圍有室外及浴室、臥房私密空間蒐證困難,後來老人也沒有再反映(可能都忍下來了)。
今年5月間,雇主在樓上聽到老人家喊救命,才發現原來變本加厲,在客廳也會動手,107年6月2日案發後(錄到影像),仲介公司建議雇主提告,因雇主不符聘僱二名看護工資格,又擔心外勞逃逸名額被管制三個月,遂請仲介公司不動聲色,等找到適合的養護機構再行處理。
7月間雇主請仲介公司前往處理時,該看護仍不承認,俟看到影片後,當場跪地求饒,仲介公司隨即將工人帶至勞工處解約驗證,並協助工人離境。
PO文者指出,本案突顯之問題包括:
1.外勞受雇主或其家人虐待,政府馬上安置外勞,並給予跨業轉換雇主,原雇主會被管制及處罰;受照顧人被外勞虐待,雇主如果提告,等到起訴才能申請廢止聘僱,在訴訟期間,外勞逃跑雇主要被管制3個月以上,訴訟期間外勞由誰安置?仲介還是雇主呢?因二者都無公權力,外勞逃跑機會非常高。
2.目前勞工局針對前往解約驗證之外籍勞工,不論其犯過為何,均會詢問當事人願不願意回國?外勞如不願回國,勞工局即不予驗證,致在台表現不良之外籍勞工日益增加,壞工送不走、好工進不來,嚴重影響雇主權益。
3.除了行蹤不明及在我國有判刑確定被限制入境之外國人外,國內並無列管不良工人機制,致該類工人可能再度來台工作,繼續虐待其他受照顧
彰化縣府勞工處外勞服務科長張心穎說,日前約談該仲介公司,僱主透過仲介公司表示:「不希望事件再擴大,希望到此為止」,但雇主沒提告,外勞在紀錄上未違反我國法令,不會列為黑名單,可再來台灣工作。張心穎提醒,因傷害屬刑事告訴乃論,需當事人提告,故勞工處提醒雇主應立即通報,才能維護自身權益。
至於雇主若提告,訴訟期間外勞由誰安置?張心穎表示,雇主提告後,地檢署起訴後就可以申請廢聘,如果期間外勞跑掉,則可檢具相關事證送勞動部專案廢聘。另外訴訟期間外勞不符合安置要點規,但是可以先辦轉出,以維護雇主的權利。 (詹智淵/彰化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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